計劃每年共設四輪申請,截止日期分別為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最後一個曆日。擬議項目首個活動須在該輪申請截止日期至少六個月後但不超過十二個月舉行。
| 申請周期 | 擬議項目首個活動舉行日期 |
| 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 該年的十月一日至翌年的三月三十一日 |
| 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 翌年的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
| 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 翌年的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
| 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翌年的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如欲就項目提交申請,須透過電腦申請系統提交。請依照申請表格上的「填寫申請表須知」遞交申請。填寫申請表格時如有查詢,歡迎聯絡創意智優計劃秘書處(「秘書處」),電話:+852 2294 2774 (非設計項目) 或+852 2294 2786 (設計項目)。
申請費用全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