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每年共设四轮申请,截止日期分别为三月、六月、九月及十二月的最后一个历日。拟议项目首个活动须在该轮申请截止日期至少六个月后但不超过十二个月举行。
| 申请周期 | 拟议项目首个活动举行日期 |
| 一月一日至三月三十一日 | 该年的十月一日至翌年的三月三十一日 |
| 四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 翌年的一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 |
| 七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 翌年的四月一日至九月三十日 |
| 十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翌年的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 |
如欲就项目提交申请,须透过电脑申请系统提交。请依照申请表格上的「填写申请表须知」递交申请。填写申请表格时如有查询,欢迎联络创意智优计划秘书处(「秘书处」),电话:+852 2294 2774 (非设计项目) 或+852 2294 2786 (设计项目)。
申请费用全免。